① 读者入馆须知
一、校内外读者凭本人校园一卡通入馆,临时读者凭本人有效证件入馆。
二、保持图书馆安静,禁止在馆内大声喧哗,维护馆内秩序,出入图书馆不拥挤,不用物品抢占阅览座位,不随意挪动阅览桌椅。
三、言谈举止文明礼貌,不得穿拖鞋、背心入馆,禁止在馆内进餐、吃零食,严禁随地吐痰和乱扔纸屑、果皮、杂物等。
四、注意防火,保证安全。馆内严禁吸烟,严禁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入馆。
五、爱护书刊资料及馆内各项设施,不得撕裁、污损书刊资料,不得在桌椅、门窗、墙壁上涂抹刻画。
六、未经办理外借手续的书刊资料,不得带出馆 ( 室 ) 外。
七、严格遵守图书馆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工作人员管理。对违反规定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扣证、罚款或交有关部门处理。
② 书刊借还制度
一、借书册数
馆藏图书,学生最多可借6册,教职工20册。
二、借书期限
(一)学生每次借书期限为3周(21天)。所借图书如需要延期,可办理续借手续一次,期限10天;教职工借书为3个月(90天),所借图书到期可办理续借手续一次,期限90天;教职工借阅往年的期刊限为90天,不可续借;
(二)学生毕业实习期间,如果需要适当延长借书期限,必须事先与图书馆读者服务部取得联系;
(三)读者应按规定期限还书,超期不还则处以每册每天0.10元的超期违约金。
三、读者所借图书,借阅前自己必须检查有无破损。借走后必须妥善保管,不得折叠、划线、圈点、批注,不得弄污、撕页和毁坏。违者除批评教育外,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处以违约赔偿金。
③ 电子阅览室使用规则(试行)
一、本馆电子阅览室主要为本校师生提供检索和使用馆藏电子资源和互联网信息资源的服务。读者须凭本人校园一卡通上机。校园一卡通仅限读者本人使用,不得转借。
二、请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和国家、学校有关规定,保护国家信息安全。不得利用计算机进行黑客攻击、端口扫描、撒播病毒等活动。禁止浏览和发表有损国家、学校尊严或黄色淫秽的内容;违反者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三、电子阅览室提供的基本Internet、学校数字资源、图书馆电子资源、图书馆藏目录查询等服务。
四、电子阅览室内一律不准从事玩游戏等与教学、科研无关的上机行为。读者须遵守电子资源使用规定,合理使用电子资源
五、阅览室内请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打手机;不得带食物和饮料进入电子阅览室。
六、不得故意损坏硬件、软件和网络设施。造成计算机和其它设备严重损坏者,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并视情节轻重通知所在院系予以相应处分。
七、电子阅览室使用还原系统,为避免文件丢失,请读者及时将文件保存到个人U盘或临时保存在D盘或E盘的个人文件夹内,(D、E盘也会定期清理)使用此电脑的其他用户也可以查看到此文件,注意保护自己的隐私
八、本规则适用范围涵盖图书馆内的所有计算机和网络设备。